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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黑龙江省保护野生鱼类资源各级政府不办开江节,不吃野生鱼的建议

上传时间:2019-04-16 09:42:53    来自:admin

尊敬的黑龙江省各级领导:

你们好!我们衷心感谢你们在百忙之中查阅我们的来信,“让中国大麻(马)哈鱼回家”公益项目是由数十位中国企业家发起、众多科研工作者和环境保护机构参与执行,该项目旨在利用多种手段保护与恢复以中国的大麻哈鱼代表的鱼类种群资源,并希望以此为切入点引起全社会对河流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的关注,多方合作恢复健康河流生态系统。

黑龙江是我国第三大河,鱼类资源丰富,鱼类志上记载鱼类21科,73属,105种,其中有40余种属大中型经济鱼类,而且许多种鱼类属于我国寒冷地区的特产鱼类和名贵鱼类,如达氏鳇、施氏鲟、大马哈鱼、哲罗鲑、细鳞鲑、翘嘴鲌(大白鱼)、鳜鱼(鳌花)等。名贵特产鱼类之丰富,在我国各省区中是少有的。但是近几十年来由于多种原因,黑龙江省境内的鱼类种群数量大幅锐减,“三花五罗”等名贵鱼类更是难觅踪影。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1.政府不支持举办“开江节”

每年的四月中下旬,冰雪消融之时,就到了黑龙江各地举办“开江节”大吃“开江鱼”的时间。此时多数野生鱼类已怀卵,就遭到大量捕杀,严重破坏了野生鱼类的正常繁衍生息,造成整个流域的鱼类种群数量锐减,因此我们建议各级政府应率先做出表率,不提倡不支持举办“开江节”活动。这样的“节庆”不但给河流鱼类带来巨大的破坏,也严重损害黑龙江省的生态形象。

2.不吃野生开江鱼

古有训诫“劝君莫食三月鲫,万千鱼籽在腹中”。近些年,由于气候变化等原因,导致鱼类的生殖洄游时间亦有提前,达氏鳇(易危)、施氏鲟(易危)、哲罗鲑(易危)、细鳞鲑、黑龙江茴鱼(易危)、雅罗鱼、鲤鱼、鲫鱼等五月开始产卵,拟赤梢、鱤鱼、翘嘴鲌、鳜鱼、鲶、鲢、草鱼等在6月上旬开始产卵,在此之前的四、五月份正是野生鱼类开始生殖洄游准备产卵的时期。应鼓励公众少吃或不吃野生开江鱼,从个人做起减少买卖“野生开江鱼”,更要杜绝在各种开江节上以品尝野生开江鱼为噱头,采捕野生鱼类。

我们建议省市各级公务人员在春季鱼类生殖洄游及产卵时期,不吃野生开江鱼、不参与“开江节”活动。

3.提供畅通的对非法捕鱼行为的举报通道,鼓励公众参与社会监督

 2019年初,农业农村部发布《关于实行海河、辽河、松花江和钱塘江等4个流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通告中发布松花江流域实行新的禁渔期制度进行水生生物资源养护。禁渔期为每年5月16日12时至7月31日12时,较以前的禁渔期延长了30天。中央对鱼类资源恢复的重视逐步提升,在现行禁渔政策下,地方各级政府的严格执法更是对资源恢复起到了有效保证。

为了能长期保护好野生鱼类资源,提高黑龙江省境内鱼类的繁殖能力,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规定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禁止制造、销售、使用禁用的渔具。禁止在禁渔区、禁渔期进行捕捞。在禁渔期内禁止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禁止使用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捕捞的渔获物中幼鱼不得超过规定的比例。

如发现上所列的非法行为,公众可向渔政执法部门举报。并在媒体、政府公开网站等多种渠道公布的举报电话、网址或微信公众号上举报,此种办法既方便公众进行社会监督,又可以辅助渔政执法。

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为了恢复昔日龙江大地水美鱼肥的富饶景象,保护生态资源,实现家乡渔业的可持续发展,请各级领导认真考虑政府不提倡不支持举办“开江节”、不吃野生开江鱼、保护春季野生鱼类繁殖种群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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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高瑞睿13895786743    邮箱:rdmhyhj@163.com


 


2019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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