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倡议书 | 不办开江节,不吃野生开江鱼

上传时间:2018-01-23 16:09:13    来自:admin

朋友们:

黑龙江,自然资源富饶,素有“棒打狍子瓢舀鱼,野鸡飞到饭锅里”的美誉。曾经的“北大荒”早已变成如今的“北大仓”,这是勤劳百姓汗流浃背奋斗出的成果。但随着经济发展,保护自然资源的任务更加紧迫、艰巨,对自然资源的保护、治理也要靠大家。

为了恢复昔日龙江大地水美鱼肥的富饶景象,保护生态资源,实现家乡绿色可持续发展。黑龙江省环境保护教育学会、黑龙江省永续自然资源保护公益基金会、抚远市大马哈鱼生态环境保护协会三家公益组织联合倡议大家:




不办开江节

每年的四月中下旬,江河湖泊冰层融化后,就到了举办“开江节”的时间,各种野生鱼类还没有等到产卵期,就遭到大量捕杀。在这个关键时期进行过度捕捞,严重破坏了野生鱼类的正常繁衍生息,造成整个流域的鱼类种群数量锐减。所以不提倡在各种开江节上以品尝野生开江鱼为噱头,树立生态黑龙江良好人文环境的美好形象。

不吃野生开江鱼




古有训诫“劝君莫食三月鲫,万千鱼籽在腹中”,只要每个人都做起监督员、示范员、杜绝买卖和品尝“野生开江鱼”,保护野生鱼类资源,鱼类资源富饶景象就指日可待。

积极举报非法捕鱼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规定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禁止制造、销售、使用禁用的渔具。禁止在禁渔区、禁渔期进行捕捞。禁止使用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捕捞的渔获物中幼鱼不得超过规定的比例。在禁渔区或者禁渔期内禁止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电鱼、下绝户网等行为对渔业资源的破坏性非常大,影响深远。如我们发现《渔业法》上所列的非法行为的可向渔政执法部门举报,黑龙江省渔政局渔政处0451-84613278,哈尔滨渔政-451-87608302。

众人拾柴火焰高,让我们共同努力,不办开江节、不吃开江鱼,保护春季野生鱼类繁殖种群,让黑龙江的自然资源成为我们幸福生活之源,为打造生态龙江、绿色龙江献出自己最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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